《食品安全法》助力打擊謠言
中央網信辦網絡社會工作局副局長范小偉認為,網絡食品謠言是網絡的一大公害。除了加強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大眾引導外,當務之急是要揪出一批屢次制造、散布重大食品謠言的違法犯罪分子,依法依規予以嚴懲,形成震懾效應。
國家食藥監總局新聞宣傳司副司長申敬旺表示,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嚴厲的懲處制度,將很好地發揮“重典治亂”的作用。資深律師邱寶昌日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助力打擊謠言工作,其中有多款規定直指食品謠言的懲處和食品宣傳、知識普及的規范。
《食品安全法》第十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鼓勵社會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普及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并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對此,申敬旺強調,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對媒體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要依法處罰。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h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可能誤導消費者和社會輿論的食品安全信息,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等進行核實、分析,并及時公布結果。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媒體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依法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對此,新華網副總裁汪金福強調,打擊愈傳愈烈的網絡謠言,媒體和每個公民都責無旁貸。媒體是打擊食品謠言的重要陣地,應該及時發布權威辟謠信息,幫助公眾厘清事實,共同營造一個健康、透明的食品輿論場。汪金福介紹,新華網食品頻道“食品辟謠”欄目日前正式上線。該欄目將在多個相關部委指導下,邀請食品科學專家,聯合專業檢測機構,對流傳廣泛的謠言進行專業檢測,維護守法企業的正當利益,促進食品行業健康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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